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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社會資源和機會公平配置這個關鍵
抓住社會資源和機會公平配置這個關鍵
——黨的十八大報告社會建設論述解讀
教育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黨的十八大報告,是加強社會建設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的綱領性篇章。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加強社會建設、改善民生問題、追求共同富裕,歸根結底,離不開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的合理配置和獲取。把十八大報告關于社會建設的精神落到實處,就必須緊緊抓住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公平配置這個關鍵,進一步改善民生和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一、社會資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對加強社會建設具有極為重大意義
所謂“社會資源”,是指一個社會及其社會個體賴以生存和發(fā)展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機會等生產和生活資料。社會資源是價值性、有限性和主體性的統(tǒng)一,所謂“社會資源配置”則是指上述各種資源在各種不同的使用方向之間的分配。只有選擇合理的、高效的社會資源配置方式,才能使有限資源的開發(fā)利用達到最佳效果。
社會資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是實現社會正義的重要手段。我國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深層目標,是要把公平正義落實到我國宏觀制度和微觀制度的方方面面。按照社會學的觀點,社會正義就是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公平就是一種合理的差異。社會公平有兩個維度:制度安排的公平與百姓認可的公平。首先,作為制度安排合理性的社會公平,主要體現為社會資源分配和獲得的差別是合理的,社會機會對每個社會成員都是自由開放的,可競爭的。這樣的安排,使上層永不松懈,中層永不滿足,下層永不絕望。其次,社會公平還在主觀上體現為百姓的共同認可、認同。這就是社會公平度、公平感的高低問題。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都是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十八大報告多處提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提出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明確提出“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平等、規(guī)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huán)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力。”這些論述充分表明,公平正義是十八大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價值目標,是社會資源配置是否合理的重要衡量標準。在推進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合理配置和分配的同時,也就是在具體地推進和落實社會公平正義。
社會資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是社會建設的內涵和本質。從正向看,社會建設就是要在社會領域不斷建立和完善各種能夠合理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機制,并相應地形成各種能夠良性調節(jié)社會關系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從逆向說,社會建設就是根據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和社會風險的新表現、新特點和新趨勢,不斷創(chuàng)造和完善正確處理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和社會風險的新機制、新實體和新主體。離開更加公平合理地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社會建設的本質。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強社會建設要堅持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二是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上持續(xù)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三是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xiāng)、可持續(xù)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tài)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此外,十八大還再次強調“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這實際就是要讓社會資源的配置和分配更加合理,讓社會發(fā)展和社會建設的成果普惠全體人民。
二、改善民生是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關鍵所在
民生問題是和諧社會建設最根本和最基礎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是當前社會矛盾多發(fā)和凸顯的主要根源;民生問題是個人安全和整體社會安全的交叉連接點,同時也是對黨執(zhí)政能力和合法性基礎的考驗。改善民生,關鍵在于通過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達到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的更加合理的配置。黨的十八大報告把教育、就業(yè)、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等直接涉及改善民生的問題作為合理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特別關注的領域,這正是關鍵所在。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其實質是要在作為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基石的教育領域,真正實現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合理的配置。為此,十八大報告針對性地提出,要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傾斜,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yè)”,其實質是要在作為民生之本的就業(yè)領域,努力實現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合理的配置。為此,要貫徹勞動者自主就業(yè)、市場調節(jié)就業(yè)、政府促進就業(yè)和鼓勵創(chuàng)業(yè)的方針,實施就業(yè)優(yōu)先戰(zhàn)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yè)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yè)服務體系。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其實質是要在全國人民最關心的收入領域實現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合理的配置。為此,必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fā)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jié)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十八大報告還首次提出“城鄉(xiāng)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番,這是一個意義深遠的宣告,它意味著中國人民創(chuàng)造的財富將實實在在地轉化為本國人民的福利。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統(tǒng)籌推進城鄉(xiāng)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其實質是在作為保障人民生活、調節(jié)社會分配的一項基本制度的社會保障領域實現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合理的配置。為此,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xù)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xù)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基本需求。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其實質是在作為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的必然要求的健康領域實現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合理的配置。為此,要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yī)并重,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重點推進醫(yī)療保障、醫(yī)療服務、公共衛(wèi)生、藥品供應、監(jiān)管體制綜合改革,完善國民健康政策,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wèi)生和基本醫(yī)療服務。
三、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是合理配置社會資源的重要保障
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是社會建設的重點,這其中,社會管理科學化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執(zhí)政黨和政府與其他社會主體,通過不斷提高自身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水平,綜合運用法律、法規(guī)、政策、道德、價值等社會規(guī)范體系,直接或間接地對社會不同領域和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服務、協調、組織、監(jiān)控,來維系社會秩序、規(guī)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維護社會治安、推進社會和諧、應對社會風險、控制社會沖突、彌合社會分歧,能夠有效推動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更加公平合理地配置和分配,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生存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礎運行條件和社會環(huán)境。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貫穿著社會資源合理配置這根線索。在我國,社會管理科學化主要就是使我國的社會管理更加實事求是,更加符合社會管理的規(guī)律性,更加體現以人為本,并使它們轉化為有可操作性的社會管理體制和機制,落實為有可行性的社會政策,從而推動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我國社會發(fā)展成果真正惠及全體社會成員。按照十八大報告的要求,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首先要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其次要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fā)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再次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和規(guī)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根據我國的歷史經驗,社會管理科學化的高水平應該體現為社會運行有序和活力兼具。如果通過管理把社會弄成無序,肯定不是科學管理;如果通過管理把社會弄成表面有序但無活力,也不是科學管理。有序與活力兼具,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歷史怪圈,這是當前和今后我國社會管理科學化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報告提出要保障社會安全和個體安全,涉及風險控制的資源配置問題。從世界范圍來看,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高科技的應用,現代社會必然是充滿風險的社會,如何應對各種類型的風險考驗著政府和社會應急管理的能力。對于中國社會來說,如何應對種種社會風險,緩解因自然災害、突發(fā)事件、社會治安、養(yǎng)老負擔等帶來的“人類困境”、“現實困境”、“未來恐懼”等多重壓力,給人們足夠的安全感,是我國社會管理與社區(qū)治理要面臨的重大問題。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yè)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化平安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完善國家安全戰(zhàn)略和工作機制,確保國家安全。這些做法,正是為了應對、減輕、緩解上述各種壓力,給社會以充分的安全環(huán)境,給人們以足夠的安全感。正像在財富分配中要體現公平正義一樣,在風險的管控上也要體現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安全和控制風險,同樣需要對相關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不能讓一部分人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而另一部分人則對風險處于不可控狀態(tài),這不符合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