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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工作通知
關于做好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1﹞65號
各市(州、林區(qū))考試機構,有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統(tǒng)一測試(以下簡稱“高測”)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應符合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者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 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經其畢業(yè)學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對其學歷進行認定并加蓋公章。未經同等學力資格認定的考生不得報考。
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具備報名資格的比賽范圍將由省教育廳予以認定,我院將另行通知。
二、報名審查程序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切實落實教育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負責本轄區(qū)內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符合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條件的考生,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查:
1.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資格審查。符合報考高水平運動員條件的考生須提供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和比賽所有材料(競賽秩序冊及比賽成績冊)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應上交頒發(fā)等級證書和獲獎證書部門的證明材料原件(參考樣式見附件1),于2011年12月28日之前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領取并填寫《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此表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打印一式兩份,經嚴格審核之后畢業(yè)學校及當地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資格審核。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在2011年12月30日之前將本地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全部報考材料送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審核,對符合報考條件的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
3.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市、州教育考試機構于2012年1月5日前將審核合格考生報考材料及考生報名信息盤,上交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藝體科,高考辦組織專人對各地上報的高水平運動員證件資料嚴格按程序進行資格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同意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2012年1月中旬將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zpcomics.com)進行集中公示,接受廣大考生及社會的監(jiān)督。
4.由高校單獨考試選拔的、獲得一級運動員等級(含)以上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用參加我省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只須持運動會比賽成績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等原始證件和所在單位(學校)介紹信,于12月30日前直接到有關高校登記報名,由高校審核其資格后,將其有關材料報送省教育廳體衛(wèi)藝處審核簽字,合格者由高校在2012年1月10日前組織到其所在轄區(qū)的教育考試機構集體報名,由轄區(qū)教育考試機構組織采集考生信息。
三、測試安排
1.測試項目及細則。2012年高水平運動員省統(tǒng)一測試項目為: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健美操、游泳、田徑,每位考生限報一項。各測試項目執(zhí)行省教育廳制定的測試標準(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zpcomics.com上已公布測試細則)。
2.領證時間及地點。符合條件并正式報名的考生憑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打印并加蓋公章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高考報名登記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
(1)參加足球、排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健美操、游泳、田徑項目的考生,3月16日8:30-17:00到華中師范大學佑銘體育館領證;
(2)參加籃球、乒乓球項目的考生于3月23日8:30-17:00到武漢職業(yè)技術學院體育館領證。
考生在繳納考試費用后領取準考證及號碼布,根據省教育廳鄂教體藝〔2011〕3號文件規(guī)定,必須向駐現場保險公司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測試時間及地點。測試時間為:3月17—18日和24—25日,各項目具體測試時間、地點3月18日在華中師范大學報到點和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zpcomics.com)上公布。
4.成績查詢。省教育考試院在全部測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通過考試院網站(http://zpcomics.com)公布成績供考生查詢。
四、有關要求
1.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要認真做好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本轄區(qū)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查,資料不全、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補報名。如因通知不到位導致在??忌﹫?、錯報,由考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屬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漏報、錯報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資格審查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中學、當地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為:報名號、姓名、性別、畢業(yè)學校、運動員等級證書、參加比賽項目成績及名次等。各地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或郵箱,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3.在鄂各高校2012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項目和自行組織選拔測試的項目將由教育部和各高校予以公布,請考生關注教育部和各高校網站。
4.我省在田徑、籃球等項目測試中使用電子測量設備,測試結束當場張貼公布考生成績。其余項目測試也將部分使用電子設備,現場公布測試成績,并由當場裁判員、記分員及考生三方簽字確認。
5.我省對各項目測試進行監(jiān)控錄像,以備抽查或復核??忌岢鰪秃说臅r間為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6.組織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將成立“高測”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管理高水平運動員統(tǒng)一測試工作,并根據測試項目分別設立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點。各測試點也要相應成立測試工作領導小組,聘請主考和副主考,負責本測試點各項目測試的實施與管理,測試點實行主考負責制和項目裁判長負責制。我省在“高測”工作中將建立和完善多部門參與、分工負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確保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公平、公正。
7.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報考考生的考風考紀教育,報名時應明確告知考生: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資格或被高校錄取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或錄取資格;在“高測”過程中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對考生使用通訊工具作弊和替考等嚴重作弊行為將取消其本次測試成績,并取消當年度高考文化課考試資格。
8.對“高測”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9.在“高測”舉行之前,如遇教育部有關政策調整并與本文件相沖突,以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準。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及傳真:027-68880281、68880247、68880262
附件:
1. 2012年高水平運動員考生證書發(fā)證部門證明參考式樣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